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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網—海峡导报12月2日讯 据台灣《中時電子报》12月1日报导 被台灣检方喻為世纪最大掏空弊案的 “承平洋電线電缆公司遭掏空两百多中藥補腎茶,亿元案”,台北地院昨日审结太電提出的民事求偿案,裁决前董事长孙道存、前财政长胡洪九,须连带补偿港币1.84亿多元,另主导并吞太電資產百余亿元的胡洪九,還要补偿美金3.02亿多元。
胡洪九小我合计得了偿太電98亿多元,若加之法官認定从2005年4月29日起头至了债日的利錢,胡洪九迄昨最少得了偿本息140多亿元新台币,创下台灣司法史上掏空案最高补偿记载。若本案一向缠讼、最後败诉定谳,胡要還的本息只會更多。
胡洪9、孙道存是在2000年前,未经 “投审會”批准和太電公司董事會决定,私行决议投資大陆地域,為防止主管构造發觉,2000年起,每年度的财政陈述都作假,刊行新股或有价证券時,也用假财报向主管构造申报。
胡洪九另操纵太電資金私从容香港設立中俊、太丰行等公司,同時在英属维京群岛等地設立公司,以太電為担保透過这些公司刊行公司债,或是太電轉投資、買賣等名义,将太電資金轉入中俊与太丰行,接着将資金汇到146家海外公司纸上洗錢。
台北法院前年認定胡洪九操纵假海外投資、交织持股、不实财报和假設存单等紧密洗錢伎俩,并吞太電資產,依营業强占等罪名,将他判刑十八年,并刑罚金10亿元,孙道存则判刑四年,上诉高院审理中。
刑玩運彩,事裁决出炉後,太電公司就香港資產遭并吞部門提出附带民事诉讼,经移送北院民庭审理两年多後,法官按照刑事有罪裁决,認定本案主如果具备财政特长的胡在主导。全案可以上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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